注意!注意!注意!新余近期已有多人被查……(点击跳转原文观看视频)
“五一”小长假期间
走亲访友聚会聚餐增多
希望大家时刻牢记
无论是小汽车
还是摩托车、电动车及
其它非机动车
酒后千万不要驾驶
被查事“小”
出事则后悔都来不及
4月19日晚21时许,新余公安交警铁骑队在城区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案例一案例
案例一
4月19日晚21时许,新余公安交警铁骑队在城区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当晚,驾驶人胡某沙驾车途径检查点时,被铁骑队民警依法拦停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结果为121mg/100ml;后经司法鉴定,胡某沙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137.72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4月27日晚,新余公安交警城北大队民警在辖区内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
案例二
4月27日20时42分许,驾驶人胡某途径五一桥时,被执勤民警依法拦停检查。后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结果为74mg/100ml,超过酒驾标准,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胡某交代,他在聚餐结束后,自认为五一桥不会有交警夜查,同时认为酒驾跟摩托车没什么关系 ,便“坦然”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没想到“马有失蹄”,被执勤民警逮个正着。
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胡某将受到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
4月30日晚,分宜县某单位公职人员袁某某(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体内乙醇含量达54mg/100ml)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东旭大道和樟排线路段被分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处,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年以来,按照市公安局党委统一部署,全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持续深化“两降一升”专项行动,组织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结合“醉驾入刑1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加大查处力度,强化整治工作措施,全力做好保安全保畅通工作,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自4月份以来,共依法查处酒醉驾突出交通违法犯罪314起,其中醉酒驾驶机动车17起,酒后驾驶机动车297起。
江西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对典型案例将通报曝光。醉酒驾车随时会吞噬人的生命
无论你是小车驾驶人还是摩托车、电动车或其它非机动车驾驶人
千万不要去碰
“抵制酒驾 珍爱生命”倡议书 “醉驾入刑”已经走过十年历程。在这十年中,我们看到,抵制酒驾的原则被越来越多的人坚守;我们也看到,依然有千万生命遭受酒驾之害。
为了更多人的平安与幸福,作为交通参与者,作为交通安全宣传员公益代表,今天,我倡议:
我们抵制酒驾,做一位守法的驾驶人。手握方向盘,就有一份义务。要守住法律底线,加强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杜绝侥幸心理,守法文明出行。
我们抵制酒驾,做一位真诚的劝导员。亲友团圆相聚,就有一份责任。要守望相助理性饮酒,为家人、为同事、为朋友,选择安全的出行方式,坚决劝止酒驾醉驾,不要因漠视造成终身遗憾,不要因纵容付出惨痛代驾。
我们抵制酒驾,做一位积极的建设者。良法厉行,久久为功。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我们既是受益人,也是建设者。尊法守法,酒后禁驾,每一家机构、每一个团体,都是建设零酒驾社会的一份子,都可以贡献一份公益的力量。
抵制酒驾,珍爱生命。为了守护生命安全、社会和谐安宁,让我们身体力行,共同行动,以“小我”带动“大家”,以“个人”带动“人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筑牢生命防线,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