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公安局侦办了胡丽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胡丽鹏已归案,因该案涉及投资受损人员众多,截至目前,尚有部分投资受损人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受损情况,为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全面彻查涉案人员的全部犯罪事实,分宜县公安局将于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20日开展胡丽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投资受损人报案登记工作。为方便投资受损人登记报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20日
二、登记地点
第一阶段: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4月30日,在新余市渝水区仰天西大道金地花苑小区10号店面(原胡丽鹏办公地点)
第二阶段: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20日分宜县公安局经侦大队622室(分宜县广府路8号)
三、登记内容
投资受损人提供:借款合同,收据,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银行凭证(包括转账凭证、收取利息的银行流水)等能够证实投资情况的证据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已递交过借据、借款合同复印件、登记报案的,不需要重复递交。
2、请投资受损人积极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合理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办案,全力维护投资受损人的合法权益。
3、如有疑问可以致电咨询,联系人:卢警官 18879037073 邵警官 18879037086。
分宜县公安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