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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公安局关于对胡丽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投资受损人进行登记的通告

©原创 2021-04-28 09:18 分宜县融媒体中心  阅读:3169 

分宜县公安局侦办了胡丽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胡丽鹏已归案,因该案涉及投资受损人员众多,截至目前,尚有部分投资受损人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受损情况,为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全面彻查涉案人员的全部犯罪事实,分宜县公安局将于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20日开展胡丽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投资受损人报案登记工作。为方便投资受损人登记报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20日

二、登记地点

第一阶段: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4月30日,在新余市渝水区仰天西大道金地花苑小区10号店面(原胡丽鹏办公地点)

第二阶段: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20日分宜县公安局经侦大队622室(分宜县广府路8号)

三、登记内容

投资受损人提供:借款合同,收据,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银行凭证(包括转账凭证、收取利息的银行流水)等能够证实投资情况的证据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已递交过借据、借款合同复印件、登记报案的,不需要重复递交。

2、请投资受损人积极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合理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办案,全力维护投资受损人的合法权益。

3、如有疑问可以致电咨询,联系人:卢警官 18879037073  邵警官 18879037086。


分宜县公安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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