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人民法院院长胡平收到了老李寄来的一封感谢信,老李在信中说,“听了您的话,我更加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现在我每天都快快乐乐、高高兴兴,吃得香、睡得香,玩得开心、活得如意。”
时间回到2020年6月,老李在收衣服的时候,不小心将一旁的刷把从四楼跌落至一楼的楼台,在去楼台捡刷把的时候,被地上的电线击晕,幸好被几个好心人发现并护送回家。后来老李被诊断为肩胛骨骨折、左桡骨远端骨折并左尺骨茎突撕脱性骨折、双侧肩关节电击伤,花去医药费七千余元,并被鉴定为十级伤残。老李认为,击伤自己的电源线系供电公司所有,供电公司对电线负有维护和保障其安全的义务,但一楼的楼台,线路铺设凌乱,且绝缘破损,应当赔偿其医药费。而供电公司认为,事发地不存在漏电情形,拒绝赔偿。无奈之下,老李选择了上访。
在上访过程中,老李遇到了正在接访的院长胡平。胡平耐心地接待了他,了解情况后,建议他去县人民法院立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老李听从了建议,放弃上访,选择了诉讼途径。因前期与供电公司协商未果产生怨气,老李这次的诉求涵盖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等九项共计九万余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胡平同办案法官一起多次到事故现场,经反复检测后确认,并无证据证明供电线路存在漏电现象,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老李对电线漏电负有举证责任,现有证据对老李明显不利。考虑到老李前期的要求并不高,这次增加诉求另有缘由。胡平和承办法官先是到供电公司做工作,告知供电公司老李家中还有患帕金森病10年的妻子,希望供电公司基于化解社会矛盾和体现人文关怀的角度来协商解决问题。然后,胡平找到老李,耐心地释法明理,一方面告诉他从法律的角度很难有胜诉的把握,但造成现在的结局确实也值得理解和同情,会尽自己最大努力帮助其争取到一些补偿。另一方面通过“轮椅的故事”,让他明白要珍惜当下。在讲到“坐轮椅的比躺床上的好”这句朴素的话时,老李被深深地触动了。
最后,在胡平帮助下,老李不仅拿到了三万元补偿款,还解开了“心结”,医好了“心病”。于是,老李息诉罢访,并给胡平写下了一封感谢信。
来源:新余日报通讯员朱晶晶
编辑:曾亚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