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宿迁4月22日电 (刘林 朱来宽)4月22日上午,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在宿迁动物园,公开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2020年12月23日下午,被告人朱某首先发现宿迁市宿城区王官集镇尹黄村附近的朱海水库有野生天鹅,于是拍视频发给李某,鼓动其前来猎捕。于是李某伙同朱某、马某、陈某、钟某等人一起猎捕天鹅,并使用气枪打伤该只天鹅。后因担心他人报警,而将受伤天鹅送还给附近村民。
经鉴定,被捕获的天鹅为大天鹅,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二级,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该天鹅后移送宿迁动物园救助,因伤口感染于2021年1月11日死亡。
据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徐二海介绍,在本案中,为了捕获这只野生天鹅,李某等5人在明知天鹅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情况下,还找来了挖掘机协助捕获。最让人感到意外的是,问他们为何捕获天鹅,竟然是为了“吃天鹅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等5人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其行为均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经过审理,法庭当庭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被告人李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同时,没收所扣作案工具气枪一支,铅弹十九颗。
庭审结束后,现场还举行了2021年“爱鸟周”暨骆马湖流域生态司法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并向宿迁动物园发放举报人转赠的奖励资金和捐赠2只疣鼻天鹅。(完)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