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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执结的一件“错案”——县法院一名执行干警的故事

2021-04-21 14:51 新余日报、分宜县融媒体中心    阅读:2169 

作为分宜县法院一名执行干警,每次成功执结案件都会有些小兴奋。但这次,当年逾七旬的黄母颤颤巍巍地将4万元执行款交到我手里时,我一点也兴奋不起来,甚至有些负罪感。因为,在内心深处,我甚至觉得自己办了一件“错案”。

这是一件借款合同纠纷案,黄母的儿子小刚是连带责任担保人,也是本案唯一的被执行人,多年的办案经验提醒我,其中定有“蹊跷”。果然,我找到当时的承办法官,才厘清事情的原委。

事情是这样的,2017年7月,黄家的远方亲戚朱某找到黄母的儿子小刚,声称生意上资金周转困难,需要担保人才能从刘某处借得7万元渡过难关。朴实的小刚思虑良久,还是在合同上签了字。后合同到期,朱某未如期还款。2018年8月,刘某将朱某及小刚诉至法院。审理过程中,二人均未露面,但黄母主动来到法院,用自己养老钱替小刚还了3万元。刘某当即撤诉,可事情并未了结。2019年6月,刘某再次起诉,而这次,被告只有小刚一人。

了解案情后我立即上门,在一间破旧的瓦房里找到黄母。屋里光线昏暗,余光扫去,只有一张吃饭的桌子和一些简单的老式家具。

“小刚心太善,才被亲戚利用了。孩子不是故意躲你们,他心里憋屈。”黄母叹息道。

“是呀,但小刚是自愿担保,按照法律,原告的确有权只起诉你们。当然,小刚偿还后还可以起诉亲戚,这在法律上叫追偿权。”怕黄母听不懂,我拿起纸笔跟她比画起来。

“钟法官,我懂了。我们有责任还钱给出借人,亲戚也有责任把钱还给我们。不麻烦政府了,豁出这张老脸,我自己上门要去!”黄母说道。

“听说家里只有小刚一个劳动力,还是低保户,着实困难。但现在出借人申请了强制执行,如果小刚不还钱,我们也只能对他采取一些措施,比如列入黑名单……”我继续说道。

“什么黑名单呀?会有啥不好的影响?”黄母紧张地打断我。

“这个黑名单会对小刚造成不少影响,比如不能贷款买房、不能坐高铁等,各地政策有些不一样,有的地方还会限制小孩考公务员呢!”我解释道。

“我们自己苦些也就罢了,不能影响孩子。宽限一些时间,我上别的亲戚家借去,再怎么样也要帮孩子还上啊。”听到影响小孩,黄母更加紧张了起来。

在回来的路上,我甚至后悔有些话说重了,因为在心里,我已经把案件框定在“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范畴了,但职责所在,不得不如此。因为善良,小刚陷入亲戚设置的法律“圈套”,他其实不“赖”,甚至值得同情。而黄母的行为,更值得钦佩。而我,更加觉得肩上担子重了,因为我突然觉得,除了努力兑现胜诉者的权益,执行法官需要做的,其实更多,比如加大以案释法,让更多人学会用法律防范别人、保护自己,让法律真正成为保护善良和正义的“利器”。(文章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新余日报 通讯员 朱晶晶整理 钟小魏 口述

编辑:曾亚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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