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私挖10根竹笋村民索赔10万元?
蒲江县成佳镇政府官方微博发布调查结果,双方共同认定竹笋损失在1000斤以上,最终协商赔偿1500元
清明假期,一则关于“游客私自挖笋被村民要求高价赔偿”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中,一名年轻小伙被拦在路边,旁边站着三四个村民,双方围绕“十根笋子卖10万元”进行争论。
事后记者了解到,视频中的事发地为成都市蒲江县成佳镇。4月4日,一个户外旅行团前往成佳镇采茶途中,游客看到竹林里有竹笋,在没有经过村民允许的情况下进行了采挖,由此引发争执。
最终,在当地政府的协调下,由旅行团赔偿村民1500元。
4月6日上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联系到了成佳镇政府工作人员、涉事村民、户外俱乐部,试图还原背后的真相。
涉事村民
接到邻居电话后才知道自家竹笋被挖了
“4月4日,有邻居给我打电话,说看见有人在我家竹林里挖笋子,问我是咋回事。”4月6日,涉事村民张某告诉记者,他是接到邻居的电话后才知道,自家的竹笋被挖了。
张某是成佳镇同心社区居民,主要经济来源依靠种植茶叶和竹子。
接到电话20分钟后,张某在前往自家竹林的路上,看到有不少游客模样的人提着刚刚挖出来的笋子。“有的剥了壳,有的没剥壳。”他认出那是自家种的竹子,“成佳镇有很多人种竹子,但周围就只有我种的是楠竹。”
“竹林离游步道大约有400米,中间全是小路,下雨后很滑,游客是怎么过去的?”对此,张某心生疑惑,“有的竹笋都一米多高了,挖了也不能吃了。”
张某告诉记者,他种植楠竹20年左右了,“楠竹的经济价值高于食用价值,所以更多是用来建房子。”
协商赔偿
当地政府介入协调由旅行团赔偿村民1500元
看着自家的竹笋被毁坏,张某决定报警,
却被户外旅行团领队拦了下来。“他说按市场价赔偿就行了,不报警。但我想了一下,还是要报警。”
随后,成佳镇政府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介入协调,经过协商,由旅行团赔偿村民1500元。
记者注意到,在当地政府和派出所的介入协调下,双方达成了一份赔偿“协议”,协议中写道:“今已经收到××户外旅行团误挖竹笋赔款1500元,备注署名为张××”。
对于网上传言“游客挖笋十根被要价10万元”,张某告诉记者,发生纠纷后,旅行社态度强硬,表示“不就是赔偿吗?钱不是问题!”更让他心里不舒服的是,沟通过程中,户外旅行团的工作人员还骂人,甚至想动手,被围观村民拦了下来。“气急之下,我就向旅行社工作人员说,这片竹林价值10万元,你赔我嘛!并非网络传言的‘游客挖笋十根被要价10万元’。”他说。
涉事旅行团
游客挖折耳根不小心挖到了别人地里
记者注意到,涉事户外旅行团为四川一家户外俱乐部,当天,该俱乐部组织了几十名游客,前往蒲江县成佳镇参与采茶活动,途中有游客在未经村民允许的情况下,私自采挖了竹笋。
4月6日,记者联系到了涉事俱乐部的一名线路“负责人”,对方向记者确认,他曾参与协商赔偿事宜,并称最初村民是要求赔偿5000元。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天游客采挖竹笋的附近有很多野生植物,“有折耳根、野菜,一些荒地上,一些路边上,有些人就在那里挖野菜,挖着挖着就挖到别人的地里去了。”
随后,这名负责人向记者还原了当天的部分细节,“这条户外旅行线路是以参观茶园为主,茶园附近有很多折耳根,有些游客会去挖折耳根。徒步时,有人看到前方竹林里有笋子,就进去挖笋子了。”这一幕被村民发现,在场的户外旅行团领队称,愿意以高出市场的价格购买这些竹笋,也愿意承担赔偿,后面就出现了网传视频中的冲突场景。
对于视频中村民所说挖了五六十斤竹笋的问题,这名负责人说,实际上没挖那么多,只是有小孩将几根竹笋掰断了,“有几个小孩把几根大的竹笋弄断了。”
官方通报
约1.5亩竹笋受损认定损失在1000斤以上
4月5日23时59分,成都市蒲江县成佳镇政府官方微博账号“天府茗门茶乡成佳”发布了调查结果,文中提到,经派出所和镇村干部现场查看,约1.5亩竹笋受损,农户和旅游公司共同认定竹笋损失在1000斤以上,最终协商由公司赔偿1500元。
最新进展
赔偿不能弥补损失村民将寻求法律帮助
对于1500元的赔偿,张某认为远远不够。“游客挖的楠竹竹笋,本来是打算用来建房的,现在完全没有价值了。”据张某介绍,自家总共种了2.3亩楠竹,被损坏的楠竹竹笋,经济价值超过万元。竹笋被损坏后,影响的不仅是当年的收入。“明年的竹笋是从今年的竹子中长起来的,这样一来,相当于明年的收入也没有了。”他说,这片竹林要完全恢复正常生长,前后需要3年时间,这也意味着这片被毁坏的竹林要在2023年才能长出新的竹子。
同时张某表示,旅行团赔偿的1500元远远不能弥补他的损失,他将寻求法律帮助以讨回公道。
纠纷发生以后,成佳镇人民政府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罗欣表示,今后将在旅游区增设提示牌,并倡导游客文明出行。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秦怡 【编辑:吉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