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这里的自动售卖机买饮品时,发现没有吸管,当时想想也就算了。如果出现过期或者包装有问题的产品,既不能退,也不知道找谁反映。这次多亏了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促使商家办证上岗、依法经营,还张贴了食品投诉电话,切实的维护了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一位群众满意地告诉回访的检察干警。
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今年1月,县检察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对辖区的广场、体育馆等公共场所的自动售货机进行了摸排调查,发现多台自动售货机未在显著位置公示经营者名称、住所、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这些自动售货机未按规定张贴相关证件,既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我院第一时间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监督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自动售货机的日常监管,确保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于3月书面回复了本院:一是立即组织执法力量进行调查核实,针对存在未办理及公示证照信息问题的自动售货机,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开展问题整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二是举一反三,在全县开展了自动售货机的专项检查,并将进一步加大食品经营管理力度,定期定点对辖区内食品经营户进行日常检查,全面规范自动售货机设备经营食品行为。
3月31日,经回访,涉案自动售货机均已在显著位置公示了证照信息、食品投诉电话,切实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紧紧围绕民生、时时聚焦民生、处处服务民生”,我院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每一件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提示:欢迎社会各界向检察机关反应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线索,为法治分宜建设,推进社会治理贡献您的力量。
来源 | 分宜检察
编辑 | 罗天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