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江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近日,江西出台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从完善研发创新体系、构建推广应用体系和健全要素保障体系等三个方面提出了11条具体政策。
这些政策红利等你来:
在对新认定的装备领域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平台,根据科技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按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对采购国家和省级首台套产品的省属国有企业,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适当给予补贴。
对于在首台套产品研制中作出贡献的人员,用人单位可给予奖励和表扬,并将认定结果作为主要研发人员考核、晋升和职称聘用的依据。
对企业生产国家首台套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装备产品,首次获得国家首台套保险补偿的,一次性奖励首台套生产企业300到500万元。
对产品列入国家和省首台套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加大宣传辅导力度,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等政策。
统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企业生产国家首台套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装备产品,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并获得国家实际投保年度保费80%补贴的,省级财政再给予实际年度保费15%的补贴;对企业投保省级首台套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产品,给予保险费金额90%的补贴,单个企业获批的保险补偿累计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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