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3月24日电 (刘小红)记者24日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万荣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成立。这是山西首家环境资源法庭,主要受理涉及环境资源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参与多元化解纠纷,为黄河流域、汾河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保障。
山西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洪山认为,设立环境资源法庭是发挥司法职能保护黄河流域、汾河湿地生态环境的现实需要,也是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加强基层诉源治理、服务美丽山西建设的积极探索。
万荣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成立,这是山西首家环境资源法庭。李岗摄万荣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位于汾黄交汇口东岸,是山西省首家实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的基层专门化法庭。据了解,万荣县有荣河、光华、裴庄三个沿黄乡镇,涉河发案集中,在此设立环境资源法庭,有利于方便民众诉讼,及时化解涉及环境资源的矛盾纠纷,也有利于近距离开展环保法治教育宣传,让每一起环境资源案件成为全民共享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公开课。
汾河是山西最大的河流,在万荣县汇入黄河,是黄河第二大支流。
山西全省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聚焦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主题,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惩治、教育、修复”一体化建设,运用司法力量保护黄河、汾河生态环境,在构建多元治理格局、推进生态平衡修复和社会公众参与、强化环境法治宣传等方面下足功夫,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司法法治化保障水平。(完)
【编辑:王诗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