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沈阳3月24日电 (韩宏)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4日发布消息称,自2020年10月至今,辽宁查办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案件490件,查扣违法食品1.84吨,罚没金额198.9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4件。
辽宁自2020年10月开展为期一年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以来,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案件。当天,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公布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
对于沈阳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2020年11月16日,于洪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收到《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显示沈阳某食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5日生产的“辣白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0年11月16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6月25日共生产规格为248克/袋的“辣白菜”600袋,已全部售出。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采取了召回措施,但未收到消费者退回的不合格产品。涉案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配料人员未按规定添加食品添加剂。2020年12月21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核,当事人对2020年11月18日生产的规格为248克/袋的“辣白菜”进行了检验,产品合格。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于洪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5万元。
对于锦州市松山新区某批发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2020年12月9日,锦州市松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松山新区某批发部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查,当事人于2020年12月8日从个人手中购入标注“牛栏山”商标字样的白酒共1260瓶用于销售,货值金额12360元。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法提供供货商许可证及相关证明文件和进货票据。截止检查时,已销售涉案白酒5瓶。
经“牛栏山”商标持有者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授权委托产品真伪鉴别人鉴别,当事人销售的“牛栏山”牌白酒为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锦州市松山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1255瓶,并处罚款41260元。
此外,辽宁省市场监管局还公布了鞍山海城市某农产品经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食品的标签不符合规定案、抚顺市新抚区某干调批发行涂改食品生产日期案、盘锦市盘山县胡家镇某果蔬大卖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等。(完) 【编辑:张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