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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部门联合发文 全方位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2021-03-22 23:14 中国新闻网   黄钰涵  阅读:1333 

  中国22部门联合发文 全方位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中新社北京3月22日电 (记者 王祖敏)记者22日从中国民政部获悉,中国正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全方位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

  中国民政部、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等22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该项打击整治工作提出7点要求:

  一是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对违反要求的社会组织,民政部门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违反要求的企业,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线索依法依职责严厉查处;对违反要求的其他单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是党员干部不得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对违反有关规定、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犯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是新闻媒体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得为其刊登广告。图书出版单位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出版宣传册、图书等。对违反要求的,宣传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是各种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便利。对违反要求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五是各互联网企业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提供便利。对违反要求的,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根据民政部门的相关认定意见,依法依职责责令其查封、关停非法社会组织各平台公众账号和网站,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六是各金融机构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供便利。人民银行、外汇局等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处理金融机构相关违规行为。

  七是进一步提高非法社会组织的违法成本。有关部门要探索建立健全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的信用约束机制,推进实施信用监管和惩戒,研究制定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在投融资、进出口、出入境、招投标、获得荣誉、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等方面更严格的措施。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迅速采取一系列精准有力的行动,既要抓好部门内上下协同,也要加强部门间横向联动,确保打击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通知呼吁公众提高防范意识,提醒公众在参加社会组织举办的活动前,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通过社会组织名称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上当受骗。(完) 【编辑:黄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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