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3月18日电 (方伟彬 王君)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18日对101人跨国“杀猪盘”电信诈骗案重要成员朱某、林某、丁某进行公开开庭宣判,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年、四年六个月。
“杀猪盘”是通过网络交友诱导投资或赌博类型的诈骗方式。骗子把受害人叫做“猪”,把交友工具叫做“猪圈”,把聊天剧本叫做“猪饲料”,把建立情感关系过程叫做“养猪”。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4月起,该团伙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筹建专门针对中国内地公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建安集团”尼泊尔分公司,通过社交软件添加内地被害人为好友,诱骗被害人扫码进入该平台的“短线宝”“掌上宝”“华夏通”等项目进行博彩或投资,致使被害人不断投入资金,最终实现巨额骗取被害人钱财的目的。2019年4月至12月期间,该犯罪集团骗取叶某等63名被害人共计16794758.51元人民币。
被告人朱某于2019年10月前往尼泊尔,先后担任业务员、主管;被告人林某于2019年7月加入集团,10月8日随集团从菲律宾转移到尼泊尔;被告人丁某于2018年10月加入集团,先后在泰国、菲律宾、尼泊尔从事诈骗活动。
2019年12月23日,该公司被尼泊尔警方摧毁,包括被告人朱某、林某等在内的同案人在尼泊尔被抓获,后于2020年1月9日被中国警方押解入境。包括被告人丁某等在内的20余名同案人在内地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足以证实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朱某、林某、丁某犯诈骗罪的罪名成立。2020年11月至2021年2月,南沙法院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已对其中的被告人石某、陈某等98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
此次对三被告人公开宣判后,该系列案全案101名被告人全部宣判完毕。(完) 【编辑:姜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