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3月18日电 (记者 程景伟)据广东省纪委监委18日通报,清远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彭裕殿,河源市纪委原副书记、市监委原副主任黄飞龙,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彭裕殿,男,1974年6月出生,汉族,广东揭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韶关市武江区委副书记、区长,韶关市政府副秘书长、林芝县委书记(援藏),林芝市巴宜区委书记(副厅级),韶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清远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等职务。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彭裕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彭裕殿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土地补偿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飞龙,男,汉族,1964年12月出生,广东龙川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河源市和平县人民法院院长,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反贪局长、正处级检察员,河源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等职务。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黄飞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黄飞龙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在干部职务调整或晋升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把手中权力当作交易的工具,在规划调整、案件办理、工程承揽、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完) 【编辑:周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