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昆明3月14日电(记者王研)“收购”银行卡提供给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帮助诈骗团伙转账……这些行为都将受到法律惩处。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反诈中心获悉,昆明警方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近一个月来,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087人,打掉开卡、贩卡团伙69个,缴获涉案银行卡1343张、手机卡6472张。
昆明警方公布的多起案件颇具警示意义。如昆明有市民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U盾后,以每张1500元的价格卖给其“微信好友”,警方循线抓获了购买银行卡的段某某等2人并刑事拘留。在另一起案件中,警方摧毁了一个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转移资金的地下钱庄:赵某某在微信群找到一份转账的“工作”,雇主将钱转到赵某某本人的多张银行卡后,再由赵某某把钱转到对方指定账户。赵某某先后转款70余万元,被昆明安宁市警方抓获,警方循线在昆明市打掉一个为境外电信诈骗团伙转移资金的地下钱庄,抓获犯罪嫌疑人33人,缴获涉案银行卡72张,涉案车辆1辆。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间,该团伙转账资金高达2000余万元,涉及参与转账人员100余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昆明警方提示:经公安机关认定为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的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将受到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支付的所有业务,3年内不得新开立账户。近一个月来已有614人被惩戒,5年内不得使用网上支付。 【编辑:姜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