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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 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2021-03-16 10:35 中国新闻网   周驰  阅读:1829 

  中新网沈阳3月15日电 (韩宏)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5日发布消息称,辽宁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2020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23.84万件,受理投诉涉及争议金额6800.4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312.73万元。

  2021年3月15日是“十四五”时期的第一个“3·15”,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坚守消费安全底线,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以更优的消费环境焕发民众消费热情,激发消费潜力,让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深入人心,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据介绍,辽宁健全消费维权机制,推进消费环境建设协同共治,2020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23.84万件,受理投诉涉及争议金额6800.4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312.73万元。同时完善在线纠纷解决机制(ODR),积极推进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实现消费纠纷和解绿色通道功能,发展ODR单位176家,打通消费者足不出户即可与经营者解决消费纠纷的渠道,减少了消费者维权成本。

  2021年,辽宁将严把进口商品疫情输入关。严格落实“人物同防”工作要求,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严密防控、闭环式监管,进一步完善冷藏冷冻食品安全追溯系统,严格管控首站定点冷库、第三方冷库和企业自建冷库,严格实行全链条、全过程安全监管。对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加强消毒管理,开发“辽非冷链”进口物品追溯管理系统,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落实进口非冷链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新冠疫情防控信息追溯责任,对进口非冷链物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排查和重点抽查。

  同时,深入实施第三个食品安全建设年。强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继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到2021年底,校园食堂及其供餐单位、规模以上社会餐饮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关键岗位规范化比例达到80%以上,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80%;持续推进供餐单位建立HACCP或ISO22000体系。

  此外,将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组织开展2021“网剑行动”,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持续净化网络市场交易环境;强化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监管等。(完) 【编辑:周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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