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更好地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请各物业服务企业在3月19日前(本周五),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所管小区合同复印件交分宜县城市管理局物业管理所备案,逾期不参与备案的企业,该行为将依据《新余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记录不良信用信息。
联系人:彭军凤
联系电话: 5790380、13317901083
分宜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3月15日
编辑:王志昊
全县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更好地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请各物业服务企业在3月19日前(本周五),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所管小区合同复印件交分宜县城市管理局物业管理所备案,逾期不参与备案的企业,该行为将依据《新余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记录不良信用信息。
联系人:彭军凤
联系电话: 5790380、13317901083
分宜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3月15日
编辑:王志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