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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对老龄化 描摹“老有所依”蓝图

2021-03-10 10:38 北京青年报   陈海峰  阅读:4109 

  积极应对老龄化 描摹“老有所依”蓝图

  建言献策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中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达2.54亿,占总人口比重达18.1%。“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发展社区养老、托幼、用餐、保洁等多样化服务,完善传统服务保障措施,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更周全更贴心的服务”,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在养老方面着墨较多,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剧,全社会对养老问题非常关心,“老无所依”成为公众的担忧。

  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多名长期关注养老领域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他们在应对“未备先老”、制定《长期护理保险法》、做活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留住养老护理专业人才等方面建言献策,共同为描摹“老有所依”的蓝图添彩。

  老有所养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

  应对老龄化 关键解决好“未备先老”

  如何应对老龄化?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专访时,带来了“未备先老”的概念。

  郑功成表示,长期以来,“未富先老”成了对中国老龄化进程的标准说法,但全国或地区相关指标证明支撑这一结论的证据是不足的,因为中国的老龄化速度确实很快,但经济发展速度也非常快,两者之间基本上不存在严重失调的情形。各种事实证明,中国的老龄化进程主要是“未备先老”的老龄化,即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了,人民生活持续大幅度改善了,但却并未同步做好应对老龄化的各种准备,这是一个重要的认识问题。

  对于我国目前在应对老龄化方面存在的不足,郑功成认为有以下几点,存在思想准备不足、制度供给不足、服务供给不足、保障结构失衡等现实情况。说思想准备不足,按照人们的传统观念,60岁甚至是50岁就被视为老人了,人们之间的代际关系尚未有效调适。“当前,我国健康老龄化的观念未确立,讲老有所养多,而倡导老有所为少,适老氛围也尚未形成。在制度方面,养老保险制度、养老服务政策等尚未成熟,长期护理保险尚未完全建立,老年人力资源开发更未有相应的政策支撑等等。在服务供给方面,养老服务总量供给有限,机构养老服务尚未形成社区为主体、以支持老年人居家养老为目标的新发展格局。在养老设施建设中,城镇重于乡村。”郑功成说。

  郑功成表示,“基于上述现实,我认为用一个‘未富先老’来概括中国老龄化进程并不准确,反而会影响积极应对老龄化。当务之急是必须抓住‘未备先老’这一关键问题,朝着满足老年人美好生活需要的目标快步迈进。”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金李

  反向抵押贷款实现老有所居老有所养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金李今年带来四份与养老有关的提案。

  目前,我国住房自有率显著,然而很多老年人的生活状态却是“房子富翁,现金穷人”。反向抵押贷款允许老年人以自有完全产权的房屋为抵押,从金融机构定期换取贷款,在不过多依赖于政府财政支持的情况下大幅提高老年人的货币收入。这将有效地改善老年人的财务状况,让老年人真正实现老有所居、老有所养。

  金李认为,要推动反向抵押贷款在我国的发展,必须强调借款人对于房屋将继续拥有永久居住权。同时,除了选择去世后将房屋产权转让给金融机构以外,还应当允许借款人或其子女向银行用还本付息的方式赎回自己的房屋产权。他还建议,政府应当设立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进行审查,严格控制其杠杆率,并由政府或相关机构进行担保,以确保借款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对于贷款机构来说,反向抵押贷款的风险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大。我国资本市场对此经验不足。金李强调,需要参考欧美成熟市场的经验,防范相关风险。

  相较于城市地区而言,农村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更加不完善、养老人才更不充裕,使农村养老问题成为养老课题的一大难关。

  金李认为,互助养老能够在村内实现小范围抱团养老,比商业养老更能契合农村老人的养老需求,在农村独具优势。

  他建议,明确互助养老的管理主体与责任划分。农村互助养老按村解决问题,村委会责无旁贷。应由村委会利用集体资金、村内闲置资源等,为互助养老提供最基本的硬件设施。

  同时通过国家奖补等渠道增加对农村互助养老的资金支持,为互助养老服务中心配备护理床、日常医疗设备、医疗康复设施、文化娱乐活动等设备。对积极参与互助养老的个人及单位可予以适当奖励。

  此外,建立全国联网、村村联通的志愿服务记录系统。鼓励志愿者在相对年轻、仍有服务能力时进行公益服务、帮助老人,存储志愿服务时间。等到志愿者年老时,可凭借曾经的志愿服务记录获得他人帮助,为互助养老的“时间银行”模式提供技术支持和系统保障,同时也便于跨村、跨地域的移居老人凭借记录更好享受互助养老服务。

  要让老年人享受更加优质的老龄服务,数据采集无疑是基础。

  考虑到老年人信息采集的难度,金李认为,可以实施老年信息收集“三步走”战略:第一步通过走访家庭,问卷填写的形式了解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状况;第二步以小额奖励等方式引导老年人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收集体检信息,以备后续使用。第三步在社区建立养老机构或老年人服务中心,通过工作人员与老年人长期的交流沟通,了解老年人的心理信息,一人一档完善信息。

  建档之后, 在健康方面,可根据老年人的体检信息,及时向老人及其子女提供反馈和相应的医疗手段,完善医保体系;还可建立老年人服务站,保证小病及时治、大病不耽误的实时医疗保障。

  在生活方面,可通过收集的信息了解老年人生活自理情况,针对不同状况提供不同程度的老龄服务。还可据此完善老人活动中心的器械设备,并定期开展反欺诈反网骗、健康护理、科普等宣传活动。

  城乡保障

  湖南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精算研究所所长张琳

  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供应链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精算研究所所长张琳关注养老问题已经十多年了,今年带来做活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供应链的建议。

  张琳以前在省里当政协委员期间,为了研究低保问题,和民政部门一起去过很多养老院,“我们作为有独生子女的这一代人,对于养老,是非常焦虑的,这和我父母那一代人完全不一样。”张琳每年都要花大量时间对养老问题进行调研,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都有涉足,她一年会走访十几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她认为这是居家养老的支点,但现状并不能让人满意。有的日间照料中心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提供不了大家所需的服务,很多日间照料中心与养老机构不联动,日间照料中心的用餐、劳务、基础养老服务等费用都独立承担,对一家小的日间照料中心而言成本太高。

  针对这些问题,张琳今年带来做活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供应链的建议。鼓励整合城区养老机构,以核心企业为主体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供应链,要求核心企业整合养老服务供应链的上下游资源,引导日间照料中心与社区嵌入式养老院、专业的养老院构建养老服务供应链,连锁发展,形成品牌经营,业态融合。连锁经营后日间照料中心可以集中供餐,医生巡回诊疗,很多成本可以在供应链上分摊。

  此外,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日间照料中心提供的基本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分类补贴,这样可以鼓励日间照料中心承担基本养老服务,成为公共产品,也可以适当增加日间照料中心的收入,让财政资金精准有效使用。最后,设置日间照料中心的基本服务内容和考核认证标准,在老年餐桌的基础上建议将送餐、助浴、慢病管理、基础医疗服务、居家服务协助、退休规划、志愿者机会等纳入服务内容。

  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

  应当尽快制定《农村养老保障法》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接受了北京青年报记者的专访。她从如何加强农村老人养老保障等角度给出建议。

  北青报:你对我国人口老龄化存在的问题有什么建议?

  方燕:一个是建议储存公益服务时间,鼓励互助养老;另一个是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切实维护失能老人权益。

  北青报:这两种模式如何在我国推广?

  方燕:我建议可以主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法定程序向符合资格的社会组织购买公益服务,为其发展提供稳定资金来源;同时也可鼓励提倡公共捐赠等方式,以整合社会资源。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就“公益时间储存”的合法性、管理者的职责、储户的权利与义务、监管部门责任等相关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以引导其规范运营管理。

  北青报:你还提到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方燕:对。自2012年起,上海、青岛、南通、长春等地市开始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相关探索。我建议,要明确长期护理保险的标准体系,建立政府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护理保险制度,同时加强护理服务体系建设。

  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日常生活能力评估标准、长期护理需求认定标准和服务等级评定标准等标准体系。

  在参考各地试点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人社部《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对于失能评价标准进行统一规范,并对护理服务的专业标准及其对应的护理服务项目支付标准也进行统一规范。

  另外,要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的作用,既通过竞争提高服务的效率,又通过政府津贴等形式来修正市场失灵。

  一方面,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长期护理保险承办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的领域和范围,让其参与到政策研究、服务市场摸底调研、经办服务、基金分析预测、政策回顾评估等多方面的工作。

  另一方面,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为社会长期护理保险提供有益补充。提升商业保险公司在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失能保险上的有效供给能力,为有需求的家庭提供保障。

  北青报:近几年,农村老年人数量不断增加,如何加强农村老人养老保障?

  方燕:在不给当地群众增加负担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尊老、敬老、爱老的孝文化的宣传和教育。目前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只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中国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规定,真正适合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权威性法律尚未颁布。针对农村养老保障的立法空白,国家应当尽快制定《农村养老保障法》来对农村养老的原则、模式、分类以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内容、政府对农村养老保障机构如何监督以及相关法律责任进行系统的规定。在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农村地区,对于尽心赡养老人的农村家庭,可以对其进行资助和鼓励,如发放生活必需品或适量现金等,另外也可为其提供相关优惠政策。

  专业护理

  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陈晶莹

  建议制定《长期护理保险法》

  应对与日俱增的老龄化长期护理需求,目前我国已经有超过60个城市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国人大代表、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陈晶莹关注到了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若干问题。她建议制定《长期护理保险法》。

  陈晶莹在走访调研中发现,作为一项新的社会保障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尚缺乏统一的制度设计,制度定位不清,资金来源不一,护理类别和标准体系差别大。比如,在制度的公平性方面,陈晶莹提出,虽然有的地区试点比较深入,长护险保障已覆盖全人群,但一些试点初级阶段的地区却只保障职工医保参保人,且保障有限。在资金筹措方面,有些试点城市由医保基金支出,有些从民政拨款支出,有些则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合力分担。基金来源和受益面的不合理问题可能存在二次分配不公的隐患。此外,全国目前正在使用的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标准不少于10个,而且还有的地方有自己为当地定制的评估标准。标准的差异化大大降低了长护险制度的规范性。

  针对试点中发现的问题,陈晶莹建议制定《长期护理保险法》,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各项设计,并就《长期护理保险法》的内容给出了建议。比如,她认为长护险应跟随医疗保险而独立设置,应明确长护险不等于社会福利,长护险只针对受益人护理成本的部分覆盖,受益人每月获得的保险金额均应有上限规定,不足以涵括全部的护理支出,即受益人需自行支付一定比例的护理成本。长护险根据护理等级的细分来确定护理险别,并根据不同的护理需求程度确定护理等级。

  关于基金的设立与筹措模式方面,陈晶莹建议,设立长护险基金,由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承担长护险的筹资责任。个人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直接受益人,企业是该制度的间接受益者,政府需要宏观调控长护险,承担最后兜底的责任。个人为了在需要护理照料时享受到长期护理服务必须缴纳相应的保费,这体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另一受益方企业根据受益与负担相一致的原则也需要承担部分保费。

  江苏省南通市佰仁堂常青乐龄护理院院长助理李楠楠

  建议设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专业岗位体系

  作为一名90后,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南通市佰仁堂常青乐龄护理院院长助理李楠楠对养老问题很熟悉,她在护理院工作多年,她发现周边的养老机构普遍存在“留不住人”的情况,为此,她带来了关于加强养老从业人员专业队伍建设的建议。

  李楠楠介绍,养老机构目前急需解决的就是专业人员的队伍建设问题,一方面是数量存在较大缺口,另一方面,从业人员的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养老机构普遍存在招人难、留人难、队伍不稳定的难题。“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很多养老机构人员的流失问题很严重。护理人员需要专业技能,培养起来也很不容易,如果上岗后工作一两年就离职,对于养老行业是损失。”

  她认为,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差、社会地位低、晋升空间窄,职业认同感也不高,这是出现人员流失问题的重要原因,“我们院的医护团队,都是90后。养老行业的发展,需要更多的年轻人加入,要让年轻人有上升空间,有盼头”。

  为了让养老机构“留得住人”,李楠楠今年带来了关于加强养老从业人员专业队伍建设的建议。在国家层面设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专业岗位体系,并在教育培训、工资待遇、人才保障等多领域制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为他们提供政策和制度上的保障,提高养老护理工作的社会认同度,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养老服务领域。

  此外,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培训制度,完善与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配套的薪酬激励机制,依据职业技能等级给予相应的技能补贴,切实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本版文/本报记者 孟亚旭 程婕 蒋若静 李泽伟

  统筹/徐锋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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