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我国第一部流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
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长期以来,生态保护为发展让路一直是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痛点,长江保护法最大的特点就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国家战略被写入法律。
《长江保护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把资源保护、污染防治、山水林田湖一体化管理等囊括于一个法律中,更有利于对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全面保护。保护长江,江西在行动
2019年9月29日
江西省出台了
全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
明确了全省长江重点流域
禁捕地段和退捕工作方案
江西省禁捕水域分布表
江西省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覆盖全省35个水生生物保护区152公里长江干流和鄱阳湖涉及48个县(市、区)建档立卡退捕渔船2.14万艘、渔民6.82万人是全长江流域退捕任务最重、压力最大的省份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捕退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省上下站位高、措施实、监管严确保“禁渔令”落地落实
2021年1月1日
我省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后
全省各地各部门坚持
江湖统筹、水陆共治、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
构建省市县协同、部门联动
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
同时,加大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力度
多举措帮扶转产就业
确保退捕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能小康”
长江禁捕,江西取得重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