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宁2月26日电(苏杭 张平)2月25日,在南宁海关所属水口海关的监管下,一批重达45.62吨禁止进境固体废物在水口口岸退运出境。
图为海关人员检查该批固体废物。 苏杭 摄该批退运固废是云南某公司于2020年12月向海关申报进口的1批铜精矿。经鉴定,该批货物为铜矿与有色金属湿法冶渣的混合物,属于我国禁止进境的固体废物。水口海关按规定全过程监督货物进口企业实施退运。
下一步,水口海关将继续强化正面监管,建立进口疑似固体废物综合研判机制,严密防范洋垃圾通过货运渠道夹藏、伪瞒报等方式走私入境;并加强与地方政府、监管场所业主的联系配合,畅通“洋垃圾”退运渠道,不断筑牢国门安全防线,坚决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图为该批固体废物。 苏杭 摄海关提醒:由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53号)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我国将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违反该项公告的,由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承运人与进口者在固废退运、处置中承担连带责任。(完)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