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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站派出所:“天眼”追踪节后为旅客找回13万元财物

2021-02-25 11:30 广州日报   王禹  阅读:1330 

广州南站派出所:“天眼”追踪节后为旅客找回13万元财物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刘一瑶、李婷)近日,广州南站派出所频频接到相关警情求助。自节后以来,广州南站派出所民警通过“天眼”追踪,已为旅客找回遗失行李物品20余件,财物总价值近13万元。

2月18日上午,来自辽宁的金女士前往广州南站换乘,正准备上车时突然发现背包不见了,包内放有8.6万余元现金、品牌手机以及护照等贵重物品。金女士在候车区找寻未果后向警方求助。广州南站派出所民警帮助金女士梳理其在站内的行走路线和停留位置。金女士表示,可能将背包遗忘在厕所里。

民警查找监控录像发现:金女士从厕所出来,但将先前携带的蓝色背包遗忘在了里面。不久后,一名身着红色羽绒服的中年女性从厕所走出,其手上提着一个蓝色背包,此背包特征与金女士丢失的背包十分吻合。多名民警出动搜寻,最终在28号检票口找到了正准备检票乘车的红衣女子陈某。见到民警,陈某立即将失主的背包交了出来。

1月26日晚上,卞先生来到广州南站购票乘车,其在自动售票机上购买车票时,忘记拿走手包。几分钟后,女乘客张某也来到这个售票机上购票,发现了这个被遗忘的手包,便顺手将包捡走。随后,张某迅速离开了现场。

卞先生很快发现手包不见了,立马向广州南站派出所民警求助。民警立刻展开视频追踪,发现旅客张某并没有买票进站乘车,而是从某停车场处与同行人骑电动车离开。民警很快确定了张某身份并与其取得联系。经民警劝说,张某了解到法律后果后立即将失主的手包送回。

警方提醒广大旅客,捡拾到他人遗失物品的,要尽快交还失主或者车站工作人员,若将他人物品非法据为己有的,拒不交出的,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编辑:王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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