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羁押近27年的张玉环无罪后:过年开开心心,生活普普通通
“这么多年没在一起,今年总算一家人团聚在一起过年了!”
2021年2月11日,张玉环和家人一起团聚在江西南昌市进贤县的张家村老宅,迎接他无罪获释后的第一个农历新年。
做油饼、炒年糕、逛市场、备年货,早在几天前,张玉环就和儿子儿媳忙活起来了。张玉环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提前制作好的油饼是进贤的特产,寓意团团圆圆。大年三十当晚,张玉环帮母亲张炳莲洗菜切菜,准备年菜的食材,还为孙子孙女准备了压岁钱。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0年8月4日,江西高院对张玉环故意杀人案再审宣判,张玉环无罪获释。在此之前,他已失去自由长达9778天,是公开报道中被羁押最久的蒙冤者。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男童张振荣和张振伟被人杀害,邻居张玉环被警方定为嫌凶。1995年1月26日,南昌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张玉环用手卡、绳勒、棍打的方式将邻居家两男孩杀害并抛尸水库,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因不服判决,张玉环提出上诉。1995年3月30日,江西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01年11月7日,南昌中院重审判决再次认定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作出了和原一审判决相同结果的判决。张玉环仍然不服,再次提出上诉。2001年11月28日,江西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入狱后,张玉环坚持喊冤。直至今年8月4日,江西高院对此案再审宣判,最终宣告张玉环无罪。
2020年10月30日,江西高院与张玉环达成国家赔偿协议,向张玉环支付国家赔偿金共计4960521.5元,包括无罪羁押9778天人身自由赔偿金3390521.5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57万元。
无罪获释以来,张玉环和儿子一起租住在进贤县城的一处小三居里。平常的日子里,两个儿子在外工作,张玉环帮着照看正在上学的孙辈们,接送孩子们上下学,监督他们写功课,“小孩子很调皮捣蛋的嘞,有时候我就会教育一下。”
国家赔偿金下来后,张玉环决定拿出一部分,在张家村重修一座新房。截至目前,新房子刚盖好了一层,预计到2021年5月底(端午节前夕)可以全部竣工。张玉环每隔两天都会去一趟张家村,看看新房的施工进度。回到老家后,张玉环也有更多时间陪伴老母亲了,闲暇之余,他喜欢陪着张炳莲聊天、晒太阳。
对于未来,张玉环最大的心愿是能有一份正式的工作,挣钱养活自己,过回普通人的生活。
澎湃新闻记者 卫佳铭 【编辑:李玉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