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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十余人因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遭法律惩处

2021-02-13 10:13 新华网   叶攀  阅读:1014 

  新华社北京2月12日电(记者熊琳)2021年春节前夕,北京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了一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涉嫌在京郊怀柔、密云、平谷区非法销售的主犯已被批捕,同案人员也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处以行政拘留。

  据介绍,今年春节前夕,犯罪嫌疑人安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销售和运输许可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将大量烟花爆竹运至京郊多地销售。有一次,安某到平谷区某村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准备返回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查明,安某在怀柔、密云、平谷区销售的烟花爆竹金额达59000余元。

  本案中,非法购买烟花爆竹存放于家中的王某等十余人,也因非法储存爆炸物质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平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欢介绍,烟花爆竹经营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未经许可非法制造、出售、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均属违法。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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