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溪市政府办转发鹰潭市政府办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工作的通知,就2021年春节进一步巩固全市烟花爆竹禁燃成效,扎实做好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禁燃工作作出要求。
《通知》指出,禁燃烟花爆竹不仅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刚性要求,也是新民风建设的必然要求和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主动作为,密切协作,全市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传统重要燃放时段各禁燃区空气质量较往年明显好转,基本实现了禁燃区“零燃放”“零事故”,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为此,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久久为功,善作善成,确保禁燃禁得住、禁得牢,确保禁燃区烟花爆竹“零燃放”。
《通知》要求,禁燃工作措施要再强化,在全覆盖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多部门要齐抓共管,强协作配合、联合执法,加大对禁燃区商业街土杂日用品店、批发、集贸市场、居民区小超市等场所的清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购销、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对市场上出现的含有烟火药、发射药等原材料的新型“电子烟花”等“三无”产品,要坚决予以收缴,依法处理。各地要公布、畅通举报电话,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经营、储存、运输以及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线索,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对非法燃放的,各级公安机关要迅速出警、及时取证、依法处理,真正达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坚持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对一般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可先固定证据,事后、节后处罚;对未成年人、儿童违规燃放的,要教育规劝,告知其监护人加强管教,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把禁燃烟花爆竹作为岁末年初的一项重要工作,全面落实禁燃禁放各项工作措施。各级职能部门要围绕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开展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层层夯实部门、派出所和镇村(社区)等单位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要求执行到位。要坚持做到日检查与节假日检查、白天巡查与夜间检查、执法督查与日常巡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持续传导压力,抓好责任落实。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要与街办、社区、物业联动,紧盯小年、立春、除夕、初一、初七、元宵等重点燃放节点,严密组织日常巡查、零点夜查、晨查行动,在重要部位、重点场所,开展一点一人、一格一组驻点巡查,及时发现、劝阻、制止违规燃放行为,杜绝破窗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