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2月3日电 (吴琼 范丽芳)2月3日,山西省卫健委官网发布通知,要求各市、县不得在未发现疫情苗头、不开展风险研判的情况下“层层加码”和“一刀切”。
各市、县要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随意禁止外地民众返乡过年,不对返乡人员实施集中和居家隔离措施,不对低风险地区跨省流动到城市的非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不对省域内低风险地区返乡的非重点人群查验核酸检测证明,不对省域内返乡人员进行居家健康监测,不随意延长居家健康监测的期限。
为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民众返乡出行保障工作,山西就关于做好来晋返晋重点人员及春节期间返乡民众服务管理工作发布通知。
通知要求,对国际航班经停太原入境人员,实施“14+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期满拟赴京人员,继续实施“7+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在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留晋入晋人员,要主动向所在村、社区申报,纳入网格化管理,实施“14+2”居家健康监测。1月28日以来,在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来晋返晋后实施集中隔离的人员,经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且无相关症状的,可转为居家健康监测,监测期补齐至14天。
密切接触者实施“14+3+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和“7+1”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实施“14+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隔离期间,如密切接触者转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同步转为密切接触者进行管控;如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也应及时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无需至医学观察期满。
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晋返晋,确需来晋返晋的,实施“1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中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暂缓来晋返晋,确需来晋返晋的,实施“14+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规范治疗痊愈出院后,由居住地县区级防控领导小组安排点对点接返,实施“14+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隔离期间,重点关注痰、鼻咽拭子等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结果、血常规检查结果和胸部CT影像学检查结果,在确保结果14天无异常的情况下解除隔离,并做好随访和复诊工作。
根据通知,对于低风险地区来晋返晋人员的管控政策即日起生效,至2021年3月8日止。省外低风险地区来晋返晋到达农村地区的人员,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向目的地村委会报备,纳入网格化管理,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在返乡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期间,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出行,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以及参加聚集性活动。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低风险地区人员和省内外高暴露人群(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来晋返晋、省内跨市出行,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省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来晋返晋到达城市地区的人员、省内除高暴露人群外的其他人员,持有健康码“绿码”,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有序流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