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2月2日电 (李江宁)2日,是第25个“世界湿地日”,记者从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了解到,在未来,青海将不断完善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湿等政策,增加湿地保护面积,提高湿地质量,推动中国国家湿地公园和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高质量发展。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天然水库”和“天然种子库”,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持等方面提供了巨大的生态系统服务。根据中国第二次青藏科考研究结果显示,青海作为“中华水塔”,每年为下游提供近600亿立方米的淡水,是中国和东南亚地区约30亿人的生命之源,青海的湿地保护事业关乎中国乃至亚洲的生态安全。
青海省湿地面积814.36万公顷,占中国湿地总面积的15.19%,居中国第一,但距离湿地强省还有很大差距,在法律保障、认识水平、科技支撑、治理能力等方面还存在不足。特别是高原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简单,自然环境恶劣,生态系统极易受到破坏,一旦破坏,很难有效恢复。
1月20日,湿地保护法草案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是中国首次针对湿地保护进行立法,拟从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出发,建立完整的湿地保护法律制度体系。
据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湿地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未来青海将重点开展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长江重点生态区等国家重大战略区域的湿地保护和修复,全面提升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稳定性,切实保护好高原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保护好“中华水塔”,让绿水青山成为中国民众永续享用的最大财富。(完) 【编辑:张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