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典型案件的通报
为切实从严从紧从实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持续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于检查中发现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严、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单位进行处罚。现将近期我委查办的9起典型案件处置情况予以公布。
一、1月15日,渝水区城北办毛家村第三卫生所诊疗室存在不戴口罩现象,门诊日志登记(发热病人)、医疗废物登记记录不全不完善,诊疗室生活垃圾桶内混有医疗棉签等问题,给予“黄牌”警告并立案查处,责令停业整顿。
二、1月17日,渝水区黄再生中医(综合)诊所存在就诊患者不戴口罩、生活垃圾桶内混有医用棉签、就诊患者“扫码、测温”防控措施不当等问题,给予“黄牌”警告并立案查处,责令停业整顿。
三、1月17日,赣西学院医务室存在医务人员戴口罩不规范,没有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且未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门诊日志登记(发热病人)信息记录不全不完善,就诊患者“扫码、测温”防控措施不当等问题,给予“黄牌”警告并立案查处,责令停业整顿。
四、1月18日,渝水区刘鸣中西结合诊所存在医用酒精、碘伏开启后未注明开启时间、没有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且未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中,发热门诊病人登记不全不完善等问题,给予警告。
五、1月18日,渝水区倪琴琴口腔诊所存在患者不戴口罩、诊疗室生活垃圾桶内混有医疗口罩等问题,给予警告。
六、1月18日,渝水区黄华中西医结合诊所存在没有电子体温枪、医务人员不戴口罩、《门诊日志》登记或发热门诊病人登记信息不全不完善等问题,给予警告。
七、1月19日,新余第七医院存在诊疗室生活垃圾桶内混有医疗棉签,没有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且未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药房工作人员戴口罩不规范等问题,给予“黄牌”警告并立案查处。
八、1月20日,仙女湖区观巢镇共青村卫生室存在发热病人信息登记不全、跟踪不到位等问题,给予“黄牌”警告,责令立即整改到位。
九、1月20日,仙女湖区仰天岗办事处港背村卫生室存在发热病人信息登记不全、跟踪不到位等问题,给予“黄牌”警告,责令立即整改到位。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医疗机构作为疫情防控的主阵地和前哨站,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抓实抓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以上通报的问题,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立行立改,举一反三,进行全面自查,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做实做细, 筑牢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冬春季疫情防控的坚固屏障。
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24日
来源 | 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每日新余
编辑 | 罗天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