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总台央广新闻热线接到多位山西晋中市的出租车司机反映,全市共有1000多辆出租车,从去年10月份开始被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强制要求更换为晋中本地生产的吉利“几何A”电动汽车。由于企业产能不足,出租车师傅们苦等一两个月拿到车后,在运营时却发现,晋中市的充电站寥寥无几,而这款车冬季实际续航里程还不到200公里,每天司机师傅们平均要花费3个多小时才能充上电,如果是两班倒每天要花费6、7个小时,运营时间比以往大大减少,收入大幅下降。
为何强制指定吉利这款电动汽车为唯一的出租车更换车型?当地政府这一行政命令是否涉嫌垄断?
山西晋中被曝强制出租车换指定唯一车型来自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00:0006:52
出租司机称换车后运营时间减少、收入下降
新能源车排队充电时间长
一月里的晋中市正是最冷的时节,近日,总台央广中国之声记者来到晋中市棉麻厂充电站,看到支持28辆车同时快充的充电桩早已被占满,排队等待充电的出租车排成长队,充电站工作人员说,这会儿还不是充电车辆排队最多的时候。
“这里停的车都是已经充满电的,那边的车是排队等着充电的,车多的时候能排到大门口,6点到8点是高峰期。”工作人员说。
充电站排队充电的汽车
总台央广中国之声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被强制更换成吉利“几何A”电动汽车后,出租车司机们大多数都不满意。更换的这款电动车续航标称410公里,实际上冬天冷的时候150公里都到不了,而且全市只有4个充电站,出租车排队、充电时间长,运营时间少了,收入自然下降。
一位出租车师傅表示,“收入和换车以前比不了,这款车现在充电3、4个小时,天气好了能跑200公里,天气不好最多跑100公里。”
吉利“几何A”电动汽车里程计算图
司机师傅给总台央广中国之声记者算了一笔账,在晋中跑出租车平均一小时收入30元,现在每天至少要花3小时排队充电,收入自然不比以往,如果是两班倒的司机,一天就要花费6、7个小时充电。“一般情况下,排队一个半小时,充电两个小时。以前加气时排队5、6分钟就可以了,两分钟就能加满。”司机师傅说。
当地交通运输局要求司机签承诺书
换车只能换指定车型
从去年10月开始,晋中市原有出租车陆续进入报废期,晋中市交通运输局指定唯一换领的出租车型号为晋中本地生产的一款吉利“几何A”电动汽车。
司机师傅A:当时换车的时候,第一步签承诺书。我们也反映过这个事情,因为周边有很多地方换车都是好几种车型可以选择,为啥我们必须是吉利?但有关部门说吉利是地方企业,只有吉利一款车型,别的没有。
司机师傅B:换其他的车不能上户,从外地买的车,上面的计价器和终端都不行。
出租车司机签署的“承诺书”
即便交了全款,司机们发现,本地企业生产的吉利“几何A”没货,需要等1至2个月才能到货,这期间,司机师傅们一分钱收入也没有。
当地交通局:出租车经营权是政府赋予不能随意选择
晋中市的出租车都由经营者自费购买,司机们不明白,原来各种车型有的选,为什么现在必须购买这唯一的一款车?
总台央广中国之声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推广使用地产车工作的通知》,本轮车辆更新个体经营者推荐使用“几何A纯电动车”。
出租车购买函
为何推荐使用变成了强制购买?晋中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张一飞告诉总台央广中国之声记者,在选择吉利“几何A”之前,他们邀请了专家和出租车司机代表与吉利厂家进行了座谈,而且出租车经营权是政府赋予的,不能随意选择。
张一飞:启动更新工作后,我们组织驾驶员代表召开过一次车型推荐会,就在山西吉利公司。这款车是很多驾驶员代表试乘试驾后综合比对评选出来的车型,我们聘请了省交通厅、市场监管局、质量部门一起评选。
至于为什么必须是吉利,张一飞表示,吉利公司在晋中设有工厂,晋中市要求优先采购。
张一飞:因为山西吉利公司是本地企业,晋中市委市政府也下过文件要求公交、出租、环卫、公务用车等优先采购地产车。
司机师傅们反映的晋中市1180辆电动出租车只有4个充电站的问题,张一飞也承认的确在规划上考虑不足,原本当地准备推广甲醇汽车,之后改成电动出租车,准备时间较短,更多的充电站正在规划之中。
张一飞:换车前已经出台方案,当时市里想发展甲醇汽车,后来随着出租车报废的更新周期越来越近,车型就更换成了纯电动车型。关于充电站的问题,虽然我是行业主管部门,但全市城区内的充电桩建设的职能不在我们这里,是城市管理局牵头,前段时间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刚通过了全市城区公用充电桩的整体规划。
出租车排队充电
专家:地方政府无权力这样做特许经营不能限制个人选择自由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地方政府强制要求出租车经营者必须更换某一种指定当地生产的车型,不符合市场经济改革的方向,政府也没有权力这样做。
竹立家:地方政府虽然有行政立法权,但立法权必须符合上位法相关的规定,政府的一些特许经营是不能限制个人选择的自由。
律师:地方政府涉嫌违法
司机可举报或起诉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鹏认为,地方政府要求当地出租车经营者只能购买一款车型且必须在指定地点购买,已经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单纯的“推介会”并不能成为其指定车型的依据。司机可以向反垄断机构举报或者通过行政诉讼起诉当地政府。
张鹏:《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5章第32条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在实施相关公共职能时,不能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在不同区域之间的自由流通。如果行政机关限制只购买本地的某一品牌汽车,那显然是利用了行使职权来阻碍其他品牌或是其他地域的车辆进入该地域出租车市场,因为法律并没有授权政府可以以支持本地某一品牌产品来限制其他品牌的商品进入当地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