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宁1月15日电 (魏素娟 林浩)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2020年,全区法院坚决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重点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共依法审结性侵未成年人案件799件926人,重刑率46.11%,最高判处死刑。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卢上需介绍,2020年全区法院依法审结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强奸罪572件662人,猥亵儿童罪142件160人,强制猥亵罪25件26人,强迫卖淫罪等案件31件47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427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多发于家庭、学校、酒店,且熟人作案占比较高,占全部性侵案件的60%。
针对案件特点,广西全区法院坚持依法严惩重判的方针不动摇,从严掌握缓刑、减刑、假释的适用,对性侵未成年人的罪犯,原则上不适用缓刑和假释。2020年,全区法院对性侵未成年罪犯监禁刑适用率为98%,与同期全区刑事案件罪犯监禁刑适用率高出11.57个百分点,对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子始终保持了高压态势,形成了震慑。
同时,广西高院构建权益保护体系,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积极推进少年家事审判改革,坚持源头治理,健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纠纷解决机制,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2020年,全区法院共救助困境儿童等弱势群体3123人次,发放救助金额共计3633.63万元。全区法院共有319名审判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创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27个,已在1200多所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完) 【编辑:苏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