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3日,广西灵山县那隆镇新田村委会的姚某康因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被警方依法给予治安行政处罚。
近日,灵山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办工作人员在对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信息进行核查时,发现有一名河北省旅居史的人员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不提供个人情况,不接受核酸检测,且经多次劝导仍不配合。接报后,当地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立即开展查处工作。
1月13日11时许,根据掌握的线索,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那隆派出所民警奔赴那隆镇新田村委会,依法传唤了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姚某康(男,17岁,那隆镇新田村委会人)。随后,民警对姚某康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并要求其立即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和隔离。经对姚某康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
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姚某康给予治安行政处罚。(总台央视记者 宋大珩 岑通 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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