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赤峰1月12日电 (记者 张林虎)12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薛昇旗(正厅级)被提起公诉。
2020年2月底,按照中纪委的纪检监察建议,内蒙古在煤炭资源领域进行专项巡视,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倒查20年”。
之后的1个月时间里,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原总法律顾问李永先、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薛昇旗、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政协副主席张志军先后被查,3人落马皆与煤炭腐败有关。
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薛昇旗利用担任内蒙古准格尔大饭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利用担任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薛昇旗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内蒙古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赤峰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完) 【编辑:苑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