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石家庄1月11日电 (肖光明 李洋)11日,石家庄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从省内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石或来石人员,应主动到所在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如实申报登记相关情况,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并自觉遵守该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据通报,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将视情况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近期曾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居住史、务工史、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不主动报告或故意隐瞒的;
二、患有或明知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人员,不主动报告或故意隐瞒的;
三、患有或明知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人员,拒不执行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的;
四、其他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及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的。
石家庄市公安局称,因特殊情形,石家庄市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到该市其他县(市)区的,亦应当遵守前述规定。公安机关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互相监督、群防群控,如发现相关线索,积极举报,举报电话110。(完) 【编辑:卞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