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司法厅联合省检察院、省律师协会出台《关于建立良性互动检律关系三方联席会议机制的意见》,将联席会议作为三方常态化、经常性联系的重要形式,搭建检律沟通交流平台。
据介绍,联席会议将通报在检察环节律师执业活动中的情况信息,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点围绕律师参与“四大检察”案件办理工作,参与处置重大案(事)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法律援助、律师值班、信访矛盾化解,执业权利保障等八个方面开展检律互督互评。
《意见》明确,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三方成员单位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单位、部门代表参加。联席会议成果以会议纪要形式体现,经三方签字印发。三方共同遵守会议纪要,积极落实,并及时沟通落实情况。
《意见》提出,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全省三级联动、统一执行,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同级律师协会按照要求上下一体,共同推进三方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落地落实,促进检律协作不断深化,取得实效。(记者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