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顺手牵羊,盗窃老板车内现金获刑。近日,分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经审理查明,家境贫穷的李某某,在汽修厂做喷漆工,2019年12月22日11时许,在与老板外出时,把手机落在老板车上,取手机时看见车后座放有一挎包,翻开挎包见里面有现金,便将其中百元面值的钱全部拿走,共盗取人民币11000元。
2019年12月26日,李某某被扭送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案发后,李某某积极退赔被害人卢某某的损失,卢某某对李某某的盗窃行为表示谅解,并因李某某的经济困难,卢某某仍然让其在汽修厂工作。
来源:大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