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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要求去年12月10日以来有石家庄旅居史人员主动申报

2021-01-07 22:34 中国新闻网   朱延静  阅读:2601 

  中新网三亚1月7日电 (记者 王晓斌)三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7日发布通告,要求去年12月10日以来有石家庄旅居史人员主动向所在辖区区指挥部或社区居(村)委会申报。

  三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在“通告2021年第1号”里称,鉴于目前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为确保有石家庄旅居史人员全部找到、不漏一人,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根据海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三亚市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请每一位公民积极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排查工作,如实提供真实准确信息。如有自2020年12月10日(含)至本通告发布日之间有过河北省石家庄市,特别是藁城区旅居史的人员,即从河北省石家庄市到三亚市来的外省人员(包括务工、旅游、居住等人群),返琼的本市人员(包括返乡大学生、务工返乡人员及其亲属、探亲返乡人员、旅游返乡人员等),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请在获知通告后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辖区区指挥部或社区居(村)委会申报,申报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现住址、离开石家庄市时间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8日22点整。也请本通告发布日之后有过河北省石家庄市旅居史的人员,在获知通告后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辖区区市指挥部或社区居(村)委会申报,所在辖区区指挥部或社区居(村)委会将派员上门登记核实相关信息。

  通告强调,如果有在政府部门排查过程中故意回避、逃避、隐瞒不报、谎报虚假信息,或者在获知本通告后不主动申报,导致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有关部门将对其采取强制隔离措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以及《海南省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等,依法追究刑事、民事责任。

  通告同时也希望广大群众如有发现疑似人员,及时向居住地社区居(村)委会报告,或直接拨打市政府热线电话12345。(完) 【编辑:朱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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