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昌1月4日电(记者 秦海峰 实习生 江丽)1月4日,记者获悉,《江西省南昌汉代海昏侯国遗址保护办法》将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适用于南昌汉代海昏侯国遗址的保护、管理、规划、建设、研究和利用等活动。
《办法》明确,南昌汉代海昏侯国是指位于南昌市新建区行政区域内,经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紫金城城址与铁河古墓群为主体的区域及其周边与海昏侯国遗址直接相邻的历史文化遗存和自然景观。
遗址范围四至边界为:东至铁河东岸,南至海昏侯国遗址以南的蚂蚁河南岸,西起蚂蚁河西岸,北起青山北侧蚂蚁河北岸。
《办法》明确,在海昏侯国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应当依法申报。建筑物、构筑物的风格、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应当与海昏侯国遗址的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相协调,不得破坏海昏侯国遗址历史风貌、自然环境,不得影响海昏侯国遗址文物安全,不得污染海昏侯国遗址环境。
在海昏侯国遗址环境控制区内建设活动应当符合海昏侯国遗址保护等规划要求,保护自然生态和环境风貌;进行基本建设工程的,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听取遗址保护管理机构的意见和建议。
《办法》规定,在南昌汉代海昏侯国考古遗址公园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遗址保护管理机构指定的地点和划定的范围内合法经营,不得占道摆设摊点、乱放杂物、乱写乱画乱贴;不得围追兜售、运用音响设备叫卖、强买强卖,拦截、围堵车辆强行揽客;不得欺诈和误导旅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