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创业担保贷款相关事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调整后的创业担保贷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一)贷款额度: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个人创业,可以申请30万元以内创业担保贷款。
(二)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上限为一年期LPR+150BP。
(三)贷款期限: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一轮最长不超过3年。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一)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不超过600万元。
(二)贷款期限: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累计不得超过3轮。
三、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创业项目
对具有博士学位、正高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创办的小微企业,申请100万元以内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免除担保、反担保手续。
四、反担保措施
(一)本地党政机关、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担保,担保金额最高为15万元,副县级及以上职务担保金额最高为20万元);有稳定收入的国有企业职工(在编在岗),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资产抵押(产权证齐全的房屋、店面等);
(三)有价证券质押(存单、债券、其他有价证券等);
五、其他
(一)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
(二)申请人原则上向创业项目经营所在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关于贷款贴息等详情,请咨询0790-5892081分宜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分宜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