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宁12月23日电 (记者 蒋雪林)“广西贺州市打掉了以陈永忠为首的涉黑组织,该组织在柬埔寨、缅甸等地设窝点,以在境外高额报酬为借口,诱骗、组织大量中国公民偷渡前往缅甸,勾结当地武装势力,限制被骗出境人员人身自由,威逼利诱其从事‘杀猪盘’及裸聊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涉及案件87起,涉案金额618万余元。目前,该案已判决,首犯陈永忠获刑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一级巡视员、自治区扫黑办副主任李跃23日在南宁表示。
当天,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广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自治区扫黑办主任莫亦翔;自治区纪委常委、秘书长,自治区监委委员,一级巡视员,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新闻发言人吕玉波;自治区党员教育中心(远程办)主任刘晓滨;自治区高级法院副院长、自治区扫黑办副主任卢上需;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罗绍华;自治区公安厅一级巡视员、自治区扫黑办副主任李跃介绍广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发布会由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薛彬主持。
11月25日,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永忠等12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强奸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非法拘禁罪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查明,2019年7月以来,被告人陈永忠等人为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犯罪,在某国租借房屋,并以高薪引诱、熟人介绍等方式从国内招募人员,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陈永忠等人为首,以被告人柏承阳、陈小玲、陈荣城、余志文等人为骨干成员,被告人谢侠、涂晓红、肖春城、叶倩玉等人为积极参加者,人员基本固定,层级结构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为攫取非法利益,在网络社交平台针对不特定人员,有组织地长期实施诈骗、敲诈勒索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取经济利益达4523844.66元;该组织还实施了非法拘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成员实施了洗钱、强奸犯罪活动,在相关区域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莫亦翔介绍,2018年1月至2020年11月底,全区共打掉涉黑组织114个、涉恶犯罪集团307个、涉恶犯罪团伙393个,查扣涉案资产216.71亿元;共起诉涉黑恶案件876件6070人;共一审审结涉黑恶案件633件3882人,二审审结涉黑恶案件287件2199人。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1829件,党纪政务处分1445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51人。根据自治区统计局民意调查中心调查统计,今年第三季度,全区人民群众安全感达98.19%,政法队伍执法满意度达91.7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调查满意度达96.29%,创历史新高。
莫亦翔表示,广西坚持深挖彻查,强化“打伞破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深挖彻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了5名厅局级、77名县处级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领导干部,“打伞破网”取得突破性进展。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对工作推动不力、失职失责的721人进行问责,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34人,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完) 【编辑:郭梦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