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12月22日电(文思睿)22日,记者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海高院”)获悉,近年来,青海法院立足少数民族地区实际,加大双语诉讼普及、推广力度,为藏、蒙等少数民族地区的综合治理提供了充分的司法保障。2020年1月1日至今,青海法院采用双语审判案件1960件。
青海省世居的少数民族主要有藏族、回族、土族、撒拉族和蒙古族。青海5个世居少数民族聚居区均实行区域自治,先后成立了6个自治州、7个自治县,其中有5个藏族自治州和1个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据悉,青海持续大力推行双语审判和诉讼服务。青海法院在调解、庭审中配备双语法官或翻译等司法辅助人员,庭审实行双语(汉藏或汉蒙)同声传译,结案制作双语裁判文书并上网公开。同时,在诉讼服务大厅统一双语(汉藏、汉蒙)标识,编印双语诉讼服务手册,在导诉台和立案信访窗口配备双语工作人员。
青海高院自主开发的汉藏双语法律文书互译系统已在青海省法院和部分省外法院推广。班玛法院率先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藏汉双语虚拟导诉仪和双语文书拷贝机。
青海高院组织编撰《汉藏双语诉讼法辞典》,编译《汉藏对照裁判文书样式》,极大方便了藏乡办案法官和少数民族诉讼当事人。青海省海南中院还组织翻译了《民法典》汉藏对照本。
此外,青海高院已连续十二年举办藏汉双语法官培训,共培训藏汉双语法官730余人,为甘肃法院培训汉藏双语法官100余人。青海省39个藏乡中级、基层法院,已实现每个法院至少有2名左右的双语法官。截至目前,青海省法院有民汉双语法官63名,民汉双语人才96名。
青海高院成立全国法院汉藏双语法官青海培训基地。先后与中央民族大学等高校签订交流合作协议,挂牌成立双语人才实习基地,更好地保障藏族民众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参与诉讼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12月18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法院双语法官运用“民”“汉”双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其中,庭审全程使用蒙语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并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最后陈述等环节。(完) 【编辑:王诗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