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扬州12月19日电 (崔佳明 袁佳悦)日前,扬州一名14岁少年挺身而出,保护一对母女免遭醉汉纠缠,警方在第一时间对张家辉的见义勇为行为予以确认。19日下午,扬州市广陵区委宣传部、广陵区公安分局、广陵区教育局等多部门联合举行了表彰仪式。扬州市广陵区见义勇为基金会现场奖励张家辉同学人民币2000元。
张家辉,男,14岁,扬州市朱自清中学初二(5)班学生。
2020年12月5日夜11时许,在扬州市区连运小区西门路边摊处,一名张姓男子酒后滋事,对路过此处的一对母女实施骚扰,言语、举止下流。张家辉同学当天在家写完作业,因父母不在家,外出买夜宵,见到母女俩惊恐不已,无法摆脱纠缠,孤独无助,就挺身而出。醉汉恼羞成怒,转而殴打张家辉。张家辉默默忍受着拳打脚踢,保持克制,未予还击,始终用身体遮挡住母女二人,使其免受醉汉的侵扰,直到母女的家人和警察赶到现场,醉汉被控制,母女摆脱纠缠才默默离开。
“你的行为,不仅保护了当事母女的人身安全,而且弘扬了社会正义。感谢你的正义之举,希望你能将这种精神一直延续……”12月17日,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文峰派出所民警来到朱自清中学初二(5)班,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向张家辉宣读了表扬信。
张家辉同学在他人受到不法侵扰时,不畏强暴,敢于担当,表现出较强的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高度赞誉。根据《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有关规定,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确认了张家辉同学的见义勇为行为。(完) 【编辑:刘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