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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晓有“恐龙化石”后四人偷上山 盗掘疑似化石9.5公斤被刑拘

2020-12-18 08:45 大河报   张燕玲  阅读:4274 

  知晓有“恐龙化石”后四人偷上山 盗掘疑似恐龙化石9.5公斤被刑拘

  □房琳闾斌孟永新/文图

  本报三门峡讯12月8日,卢氏县公安局范里派出所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所长张源带领民辅警,联合该局刑侦大队民警李东伟等,一举将正在盗掘疑似恐龙化石的4人抓获,并当场缴获疑似恐龙化石9.5公斤和铁锹、铁锨、小推车等一批涉案物品。目前,4人涉嫌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经查,在知晓当地山上有“恐龙化石”后,范里镇居民毋某某(男,42岁)和亲戚范某某(男,32岁,卢氏县沙河乡人)商量到山上盗掘。二人一拍即合,并找来当地村民王某某(男,55岁)、王某(男,52岁)帮忙。12月2日,刚刚降雪后的山间白雪皑皑,4人一同偷偷到山上采取挖洞采探方式盗掘恐龙化石,直至12月8日被当场抓获。

  今年9月以来,卢氏县公安局充分发挥“一村一警”作用,联合文物部门对全县潜在的盗掘古墓葬和文物区域持续进行地毯式摸底排查。同时,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手段,不断提升侦查打击文物犯罪能力水平,确保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编辑:张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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