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12月17日电(文思睿)记者17日从青海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获悉,近日,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连救助了两只野生动物,一只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雕鸮,另一只是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13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的狍鹿。
12月10日,大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接到线索称,黄家寨镇某村有只受伤的猫头鹰急需救助。接警后,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同黄家寨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救助。经检查,该动物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雕鸮,体型较大,身体右侧翅膀受伤严重,精神状态较差,暂无飞行能力,极有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失去生命。为了更好地进行救助,民警立即将这只受伤的雕鸮送往青海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护。
图为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救助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雕鸮。 青海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供图12月15日,大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接到桥头镇村民报警电话称,自家院内跑来一只狍鹿,请求救护。据悉,狍鹿已被列入中国《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13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低危。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桥头镇报警村民家中,将这只看似受到惊吓的狍鹿围拢在院内墙角捕获,经仔细检查狍鹿身体,未发现有任何外伤,属一只幼狍,民警立即联系桥头镇林业工作人员,在工作人员协助下,将这只狍鹿运往娘娘山林区放生。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近年来,随着青海省生态资源保护力度持续加强,民众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形成了人人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野生动物数量逐渐加大。(完)
【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