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昌12月17日电(时雨)日前,江西省南昌市一名小学生因为用激光笔照射眼睛,导致出现不可逆的损伤,左眼失明。17日,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江西省教育厅联合给家长们发了一封“加急信”,提醒家长以孩子安全为重,做好激光危害防范和安全教育,防止意外发生。
“加急信”中称,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激光产品危害程度由低到高依次为1类、1M类、2类、2M类、3R类、3B类、4类,只有1类激光产品在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被认为是安全的,允许作为儿童玩具。但需注意,不当使用任何发光产品都有可能损伤视网膜。
家长在选购儿童玩具时,应仔细查看、确认玩具是否带有激光器。正规的激光产品会标记安全类别,不要购买1类以上或者类别不明的激光产品作为儿童玩具,使用时切勿直照眼睛或通过光学仪器(放大镜、望远镜等)观察光束。拆卸或者更换激光玩具显示图案模具时,应有家长在场。
“加急信”中表示,绝大部分激光伤害事件发生在儿童身上,受损伤部位主要是眼睛和皮肤,高能量激光可以在未引起眨眼反射的情况下(通常时间不足1秒),对视网膜的感光细胞造成不可逆伤害,严重可致永久性视力下降甚至失明。应向儿童宣传相关的激光辐射危害知识,告诫儿童不购买、不使用大功率激光笔。
“加急信”中还提到,办公演示所用的激光笔大多为3R类激光产品,绝非玩具。要规范使用激光笔,严禁直射眼睛、干扰他人正常的视物、指示空中飞行器等。同时,务必确保将激光笔放置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