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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让婚姻登记也早日“全国通办”起来

2020-12-12 10:33 新京报   陈海峰  阅读:1840 

  让婚姻登记也早日“全国通办”起来

  ■ 社论

  在构建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国家数据资源体系要求下,“全国通办”的公共服务也该尽早涵盖“婚姻登记”。

  据报道,对于近日有网友在民政部门户网站留言,提出“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全国补办结婚证”等建议,民政部社会事务司答复称,“在后续工作中,我们会予以参考。”

  民政部方面“会予以考虑”的回应,无疑是对民众诉求的积极回应。虽然留有余地,但这份回复依旧熨帖人心——时至今日,有些人苦“婚姻登记不能全国通办”久矣。

  婚姻登记未全国联网、必须在男女双方中的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等,不仅增加了巨大的经济社会成本,迫使当事人必须长途奔波,来回折腾,也使得重婚、骗婚等现象有机可乘,婚姻失信行为屡屡伤害公平正义。

  在此背景下,很多人难免会心生疑窦:身份证都已经实现异地办理多年了,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可查也早已实现,为何“婚姻登记全国通办”还没法实现?

  就眼下看,打通婚姻登记中的信息壁垒,加快实现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异地受理,让信息多跑路、让民众少跑腿,事关民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成果共享,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已经到了一个临界点,等不得、拖不起,必须加速推进。

  长期以来,民政部门也在积极推动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目前全国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基本实现了实时在线登记和联网互通,这无疑为“全国通办”打下了良好基础。

  但由于历史原因等诸多因素影响,目前的婚姻登记信息仍分散在多个主体,数据较难打通且开放程度不足;尽管国家婚姻登记数据中心在2012年7月初已初步建立,但到了2015年8月才实现了上海、陕西等地的婚姻登记信息全国实现共享。究其主要原因,就是婚姻信息登记主体较多,且未进行跨部门联网互通,历史数据补录工程也较大。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公民结婚登记可以在民政部门、乡镇政府、驻外使领馆办理,离婚可以在民政部门、法院办理。若要实现婚姻登记联网,就必须建立多部门统一的婚姻信息数据库。

  一边是信息分散,各家只管各家事;一边是民众奔波,办事不易。鉴于此,加快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步伐,就必须尽早打通堵点。

  一方面,民政、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宜加强信息共享的步伐,早一点实现婚姻相关信息的联网,避免分散收集、各自为政。就民政部门而言,作为婚姻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快推动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并推动现存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补录等。这些都涉及庞大的基础数据处理,自然也难言轻松。

  另一方面,也要给社会一个明确预期。就像之前公安部门推动身份证异地受理那样,不妨给出明确路线图与时间表,并尽快开展全国通办的试点工作。事实上,目前浙江已在全国率先试点开展内地居民结婚、离婚登记全省通办。这是个向好的趋势,接下来,可以考虑各地人口集聚和服务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加大力度、扩大范围。

  说到底,信息技术日新月异,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已经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民众生产生活等活动的“物理距离”也大大扩展。这就要求,相应的政府服务、社会治理必须与时俱进,打破信息壁垒和“孤岛”,构建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国家数据资源体系,这也是提升政府效能、打造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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