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绍兴12月9日电(记者 项菁)12月9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8日接到关于“河南省发现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核酸检测阳性并销往浙江省”通报后,上虞立即追踪50件相关进口冷链食品,并对市场环境等进行了风险排查,7名相关从业人员、63份外环境和食品样品的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绍兴发布”消息。 截图12月8日,上虞区冷链食品物防专班接到浙江省物防专班关于“河南省发现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核酸检测阳性并销往浙江”的线索通报后,立即组织市场监管、卫健、公安等部门对涉事食品进行调查。
经调查,上虞区曹娥街道狮子码头农产品综合市场蔬菜4849号经营户于11月17日从杭州瑞琪贸易有限公司采购50件涉事“冷冻去骨牛胸腩连体”产品。随后将50件涉事产品销售给恒利市场经营户,并在恒利市场145号摊位和曹娥街道舜杰路大通生鲜超市6号摊位进行销售,据了解,50件涉事产品大部分已以熟食形式对外售出,剩余零星部分已现场进行封存、消毒。
为确保安全,上虞区立即对涉事摊位开展冷链食品风险排查和疫情防控工作,于12月8日对涉事摊位进行全面消毒,对7名相关从业人员、63份外环境和食品样品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为进一步做好消费者追踪管理,加强上虞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当地呼吁11月17日至12月8日期间到恒利市场145号摊位、舜杰路大通生鲜超市6号摊位购买过冷冻生牛肉的顾客,立即前往上虞区综合服务点做好核酸检测。
此外,进入上虞区内的所有进口冷冻冷藏水产、畜禽肉等产品,必须持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实施单位出具的消毒证明、“冷链食品溯源码”,否则不得在上虞区贮运、销售、使用、生产加工。对违规批发销售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完)
【编辑:苑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