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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细化残疾人托养国家标准 助力残疾人最大化融入社会

2020-12-08 08:40 中国新闻网   苑菁菁  阅读:2447 

  中新网济南12月7日电 (孙宏瑗)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冯雷7日在该省人民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日前发布的《城镇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规范》和《城镇残疾人日间照料托养服务规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两项标准分别是针对居家和日间照料制定的两项具体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是对托养国家标准的具体细化,主要对象是“处于16—59周岁的智力残疾人及重度肢体残疾人”。

图为残疾人在做康复训练。(资料图) 孙宏瑗 摄 图为残疾人在做康复训练。(资料图) 孙宏瑗 摄

  “在此之前,社会化的托养照料服务主要针对的是16岁以下的孤残少年儿童和60岁以上的老年人群体。”济南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刘红卫称,但处于16—59周岁的智力残疾人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是残疾人群体中失能程度较为严重、生活也相对更为困难的一类群体,是“短板中的短板”。

  刘红卫介绍说,大部分16—59周岁的智力残疾人及重度肢体残疾人虽已成年,但因为身心障碍,往往缺乏自我照料和独立生活能力,需要依靠家庭和社会的供养。制定两项标准主要是让其他基本公共服务不能覆盖的困难成年残疾人群体,得到基本的照料服务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方面的训练。

图为残疾人在做康复训练。(资料图) 孙宏瑗 摄 图为残疾人在做康复训练。(资料图) 孙宏瑗 摄

  “残疾人托养服务的目的不是简单地将残疾人‘养起来’。”刘红卫表示,而是要通过专业的、标准的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交能力训练、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使这些残疾人逐渐具备基本的自理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能够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最大化融入社会,最终实现人生价值。

  刘红卫说,残疾人托养服务也可以让残疾人的家庭得到喘息,家庭劳动力得到有效释放,促进残疾人家庭实现就业增收,从而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提升残疾人生存与发展之路,推动社会和谐稳定。

  据冯雷介绍,因精神残疾人托养工作特殊,专业性更强,精神残疾人托养标准需进一步研究,该省将另行制定。2016-2019年,山东全省共投入4亿元人民币为近10万名贫困残疾人提供了居家托养、日间照料、寄宿托养照料等服务,解放3万余户家庭有效劳动力。(完)

【编辑:苑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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