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银川12月3日电(记者杨稳玺)记者近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了解到,宁夏将集中对全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一次全面清理。
据介绍,本次清理范围包括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中与法律、行政法规特别是民法典规定不一致的;与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配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宁夏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制定详细的清理工作方案,对纳入清理范围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逐件建立工作台账,列明发文字号、公布日期、施行日期、失效日期等要素,全面摸清底数,应清尽清,不留死角,明确责任部门,倒排时间节点;建立工作督办和通报机制,每周调度清理工作进展情况。
据了解,宁夏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于2021年1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对废止、宣布失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按法定程序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对需要修改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明确完成时限,限期予以修改,逐件对账销号,并在门户网站公布本地本部门(单位)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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