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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临海:对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单位实行名单制管理

2020-12-04 10:38 中国新闻网   张奥林  阅读:3961 

  中新网台州12月3日电(记者 范宇斌)为有效防范秋冬季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进行传播的风险,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3日发布最新通告,该市对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单位实行名单制管理。

  通告称,该市凡贮存、销售、加工、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必须持营业执照、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部分单位还需进行“浙冷链”主体激活核验,接受进口冷链食品赋码扫码相关知识培训。

  通告表示,未列入备案登记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活动。对未办理备案登记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活动的单位,查封涉事产品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拒不执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截至12月3日,临海市公布已进行“浙冷链”主体激活(视同已备案登记)的单位达155家。

  另悉,台州玉环2日21时发现一份巴西进口冷冻猪后腿肉标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经“浙冷链”系统追溯,涉事产品为冷冻猪肉(去骨后腿肉),系巴西进口,经上海洋山港于2020年9月28日入境。目前货物溯源流向情况已基本掌握,货物流通涉及的台州椒江、黄岩和临海均已开展货物和人员的追踪、调查和处置,有关信息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完) 【编辑:张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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