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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消委会提示警惕出租房“低价”陷阱

2020-12-04 10:32 新华社   王诗尧  阅读:1060 

  广西消委会提示警惕出租房“低价”陷阱

  新华社南宁12月4日电(记者何程)广西消委会近日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出租房“低价”陷阱。

  今年以来,广西12315投诉举报系统接到涉及房屋出租服务的咨询、投诉及举报共300多起,主要集中在长租公寓等。广西消委会提示,消费者在租用房屋前要仔细了解公司经营资质、成立时间及运营实力,选择口碑信誉较好,特别是在银行开立房租资金监管账户的正规专业公司。消费者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相关信息,特别注意查看企业是否被列入异常经营、是否有违法违规记录、是否进行正常年报。

  消费者在租房时要防范“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市场风险和消费陷阱,提前了解周边住房市场租金价格,掌握片区房屋租赁均价和支付方式,建议租客选择较短支付周期,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房租。同时,租客可要求出租公司提供承租房屋的不动产权证,或出租公司与房主签订的出租或中介服务合同,明确委托性质,判断出租公司是否有权力代房东招租或是否有资格成为“二房东”。

  此外,消费者在签订出租合同时要仔细查看合同内容,防范“租房贷”陷阱,避免可能存在的隐形霸王条款,明确纠纷发生后的违约责任。签订合同后,注意对相关材料进行复印留存,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王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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