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昌12月1日电 近日,经江西省政府同意,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印发《关于开展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镇)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生态园林城市(镇)建设工作对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改善城镇生态环境、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提高生活品质等方面的作用。
《通知》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并确定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工作目标。省级目标:到2025年,力争全省70%的城市(县城)达到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标准、40%的镇达到江西省生态园林镇建设标准;到2030年,力争全省所有城市(县城、镇)达到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镇)建设标准。国家级目标:到2025年,力争全省20%左右的设市城市进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行列、40%左右的城市(县城)达到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标准、20%左右的镇达到国家园林城镇标准。到2030年,力争全省50%左右的设市城市进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行列、60%左右的城市(县城)达到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标准、40%左右的镇达到国家园林城镇标准。(秦海峰 王纪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