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记者从省卫生健康委获悉,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10部委日前联合发布《关于通报表扬2018—2019年度全国平安医院工作表现突出地区、集体和个人的通知》。我省15家卫生健康单位被授予“2018—2019年度全国平安医院工作表现突出集体”荣誉称号,15位同志被授予“2018—2019年度全国平安医院工作表现突出个人”荣誉称号。
据悉,此次通报表彰是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鼓励在平安医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地区、集体和个人,激励广大一线干部职工更加积极主动投身平安医院建设工作,全国461个集体和520名个人获得通报表扬。
近年来,我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依法推进平安中国、平安江西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和《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和“扫黑除恶”工作,筑牢夯实医疗纠纷处理法治体系,打通医疗纠纷处理最后一公里,保障了全省卫生健康系统的平安稳定。(记者钟端浪)